起诉学校的问题 学校没收了许多手机,为了给学生以颜色,学校老师当面销毀两部价值4000多的手机,属于非法损害他人利益吗?可以起诉吗?
2013-09-16 11:16 wu1145(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9月16日 11时17分
老师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侵犯财产所有权,可以起诉。
2 闫小平律师 2013-09-16 11:25
可以起诉。
3 徐卫东律师 2013-09-16 16:26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