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不还人联系不上应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在青岛。一河北石家庄客户欠货款十万多元。有欠条证据。还款日期都写的很详细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和住址。但他就是一天天拖着不还。现在还把房子卖了现在不知道上哪里住了。打电话联系一副无所谓爱上哪告去哪告的态度。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起诉法院或有关部门会动用各种渠道方法帮我联系找到对方吗。能查到他新住址审请强制扏行冻结他个人财产还给我吗?或报案公安会协助调查吗?怎么做最能解决好。谢谢。非诚勿扰
2013-09-16 10:05 linan1……(河北-石家庄)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9-16 10:06
先到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然后再依据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9-16 10:06
可以直接起诉,以他身份证上的地址所在区的法院为准
3 陈晓云律师 2013-09-16 10:13
需要你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
4 孙新律师 2013-09-16 10:15
你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 也可以报案到公安机关 这个要走一步看一步 慢慢的来
5 李建成律师 2013-09-16 10:17
您好!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6 徐卫东律师 2013-09-16 16:19
协商不成,您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主张对方还款,建议委托律师 调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