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我可以变更(删除)上诉人吗? 法院给我寄来我父亲遗嘱继承纠纷的受理上诉通知书,上面称“你可以放弃、变更上诉请求”……
就此,我现在打算在我的上诉状中,删除我方两位上诉人,其中一位是我姐,在一审中我就一直联系不上她(据原告说我姐已放弃继承权),在二审中因为联系不上我还为她支付了公告费。另一位是我母亲,也打算书面申请放弃继承权。
请问在开庭前,我可以在上诉状中删除以上这两位上诉人吗?另外,假如在上诉状中删除了这两人,最终判决书上的案件受理费还需要以上这两人来分摊吗?
就此,我现在打算在我的上诉状中,删除我方两位上诉人,其中一位是我姐,在一审中我就一直联系不上她(据原告说我姐已放弃继承权),在二审中因为联系不上我还为她支付了公告费。另一位是我母亲,也打算书面申请放弃继承权。
请问在开庭前,我可以在上诉状中删除以上这两位上诉人吗?另外,假如在上诉状中删除了这两人,最终判决书上的案件受理费还需要以上这两人来分摊吗?
2013-09-15 15:37 chen17……(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9月15日 18时58分
不能,即使当时你未列他们,法院也会追加他们
2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9-15 17:55
诉讼请求可以变更,但被上诉人不能随意变更
3 何李律师 2013-09-15 18:51
可以,他对一审判决没有意见,就不上诉了。
4 张向锋律师 2013-09-16 09:17
被上诉人不能随意变更
5 李军律师 2013-09-16 15:02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他们的地位不是随便可以撤掉的,建议委托律师吧,律师会跟你解释的。可以与我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