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分割财产问题 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件事。我姐黑龙江人,我姐夫安徽人。我姐嫁到安徽后,两个人开个一个商店。开商店的钱是我姐夫家里人出的,我姐负责卖货。后来由于我姐夫对我姐经常撒谎,我姐怀疑有外遇,加之我姐婆媳关系不合,于是我姐就把之后卖货的钱自己留下了,包括成本和利润。后来矛盾激化,要离婚,我想问我姐夫能否拿回这笔钱,或者能拿回那一部分,我姐能留下多少,对于这笔钱是否存在,我姐夫没有证据。谢谢律师。
2013-09-15 08:32 qubing……(黑龙江-绥化)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9-16 07:51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2 谷友军律师 2013-09-15 08:41
婚后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分。
3 孙新律师 2013-09-15 08:41
这些钱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应当均分。
4 陈晓云律师 2013-09-15 12:26
夫妻共同财产,你姐夫有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