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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在店门口摔倒,之前骨折的胳膊又伤到了,我有责任吗?
路人在店门口摔倒,之前骨折的胳膊又伤到了,我有责任吗? 路人在行进中向后张望,与他人攀谈,没有注意到我店门口的伞墩,结果拌倒了,路人之前胳膊骨折过,这次不巧又摔到了,请问,我需要赔偿吗?赔偿比例是多少?
2013-09-14 17:56 赶海小鱼(河北-秦皇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文策律师  电话:13903356306  2013-09-14 19:30
有过错的,需要赔偿,但需要根据过错程度进行承担,按你所诉的情况,你应该有部分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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