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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行为的认定
关于民事行为的认定 本人自幼就有心理缺陷问题,因为我无法参加正常的工作,所以现在办理了残疾证(可以拿到政府的生活费及其它帮助),几个月前我家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现法院委托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帮我做了一个民事行为能力及精神状况的检查,鉴定结论:1.被鉴定人xxx患有轻性精神障碍(强迫症)、2.被鉴定人xxx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想问,鉴定结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话,是不是意味着即使有残疾人证,但也不需要设定监护人了呢(残疾证上也有监护人姓名)?
2013-09-14 17:46 huhuoh……(上海-虹口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永奎律师  电话:13918581559  2013年09月14日 17时58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单独从事民事活动,不是指你的行为能力,需要护理与监护不同。
2 张向锋律师  2013-09-14 18:3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需要设定监护人
3 王晔律师  2013-09-14 18:38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需要设定监护人
4 袁文祥律师  2013-09-14 20:25
不需要!
5 代雨庭律师  2013-09-15 08:28
是意味着即使有残疾人证,但也不需要设定监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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