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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人身损害赔偿
关于工伤人身损害赔偿 我父亲前段时间在河北一矿山上做爆破后的排险工作时,抬脚时被不明方向飞来的石块削中了脚底,以致他的脚底软组织被削,伤及脚趾,医院判断伤情后,已经把5个残缺指头全数截去,现在还在医院,由我妹妹在在照顾和护理,请问他这样的伤情可以判定几级伤残?在医疗终结时,可以跟甲方索赔的限额是多少?
2013-09-14 08:42 zmy340……(广东-佛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9月14日 11时03分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先安心养伤,之后申请工伤认定,会帮你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到时候根据伤残的等级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这种情况估计能有个7、8级左右,赔偿20-30万。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14 08:45
按照过错承担的
3 江珍来律师  2013-09-14 09:04
对于工伤,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确认是工伤,拿工伤认定决定书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
4 刘祖虎律师  2013-09-14 09:15
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5 陈健辉律师  2013-09-14 09:59
先申请工商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结合伤残等级主张赔偿,具体等级以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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