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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我家在浙江杭州临安。我父亲是农民,去年八九月份为他人的工程中修路,石子碎片弹入眼中,角膜破裂,最终左眼摘除,界定为残疾。多次在村的主持下协商未果,今年提起诉讼,本应在7月底开庭,但由于被告人名字误写,重新上诉,但到现在还没开庭,也不知有没有受理。所以我想问一下,这样会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2010-09-04 17:24 Ahr310(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4 17:27
如果你已经拿到过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的话,就说明法院已经受理了,反之则没有受理。
2 110网律师  2010-09-04 17:33
你已经通过村委调解,而且也提起了诉讼,时效中断,这样的情况,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也就是你们的起诉没用过1年的时效
3 110网律师  2010-09-13 11:14
法院已经受理就不存在时效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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