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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对象和一伙人把一个人非法拘禁没有超过24小时,在过程中,我对象打了那人一巴掌,但是没有对他人身造成什么伤害,现在派出所把她送到看守所去了,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取保候审吗
2010-09-04 16:24 小Q(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04日 16时30分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对象和一伙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重伤,可以取保候审。
2   2010-09-04 16:31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因涉及多人共同犯罪,在侦察阶段,一般办理取保候审较难,建议必要时可委托青岛当地有经验的刑辩律师办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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