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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土地
租用土地 您好,本人在小队租用了20亩地20年用以办养鸡场,合同上写着前十年每年6000元租金,后十年6800元租金。现还有九年到期。现任小队书记要涨租金并以三年为租,以前的合同不算,她这样和理吗?要涨租金有什么限制。她有权不租给我们吗?我的投资怎么办?要打官司我有什么有力条件?因为这里也许要开发,前十年是戈壁滩没人要。请尽快回答,谢谢!
2013-09-12 16:59 爱生活.爱小……(新疆-伊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9-12 18:03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3-09-12 17:06
你们的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就是这个地方要被开发 也要给你们补偿款  单方是无权终止合同并对合同做重大修改的
3 110网律师  2013-09-12 17:07
非经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条款,只能按原来合同办。如果对方要变更合同条款只能向法院起诉,届时你说明原合同的有效性予以抗辩即可。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12 17:16
你有权要求继续按照合同履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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