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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回答
恳请回答 我哥在一工地上班时摔伤,没有用工合同。请问;1 是否属于工? 2 住院期间请了一个人护理,是否有权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护理费及我哥的部分生活费?现在要老板来给点护理费他却不给,我们该怎么办?3 协商赔偿的时候应该怎么计算赔偿数额? 4 若要采取法律手段,我该从哪个部门着手?应该准备些什么?  恳请您解答,
2010-09-04 09:32 Psb2081(贵州-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4 09:40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伤,属于工伤;老板应该支付护理费;你们得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鉴定,才能计算赔偿额;先从社保局入手,申请工伤认定,再所伤残鉴定,然后去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外,如果是临时雇佣的,适用雇佣人身损害赔偿,你们得做伤残鉴定,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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