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纠纷打架 邻居甲住一楼,乙住五楼,一天甲母向乙母询问,晒衣服滴水问题,双方争执,乙父,恐吓甲,事散。隔日晚,甲洗漱休息时,乙上门再次空暇,甲,并挑起打架,一次把甲与乙父对撞,未动手,后乙把甲打到在地,此时甲夫与乙父乙母双方也纠缠一起,乙便上前再打甲父,双方各两拳,后乙嘴角出血,经派出所调节甲父赔偿2000元人民币,双方签字画押。但事后乙方再要求追加赔偿20000元人民币!
请问此类民事纠纷怎么处理?怎么赔偿?回坐牢吗?
请问此类民事纠纷怎么处理?怎么赔偿?回坐牢吗?
2009-01-29 20:51 ybboy7……(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29 21:31
要看具体的案情,属于轻伤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要有依据。
2 110网律师 2009-01-30 08:14
既然已经达成协议了,那么除非对方能够证明有超过2000元的损失,否则甲可以不用理会。伤情鉴定一般在公安局的法医门诊或者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另外,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对方一般不会构成轻伤伤情,轻微伤不承担刑事责任,你不用担心。
3 110网律师 2009-01-30 09:11
民事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后,经鉴定为轻伤的并不影响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对造成的隐形损失也不影响向对方要求赔偿。
4 倪振杨律师 2009-01-30 15:42
已经调解并已经履行的,一般不能再主张赔偿!
5 舒瑜律师 2009-02-13 15:43
属于轻伤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