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 我是兰溪市赤溪街道的一农民。同村一农户从1990年把2.66亩农田从村里账户转入我家名下,当时一切税务都由我交,一直到国家出台都免交为止。到2002年村书记上门租用,以每亩320元租去养殖珍珠蚌,年期15年,租金每年10月30日付清,并签有合同。可是到目前为止我只收到一年租金,我多次上门要租金,都没给我可是他的理由是粮田已经从新分配过了,实际是根本没有分过。书记说这个租金应该给当时粮田转给我的那户农户。我想咨询律师这个租金应该给哪家?什么理由?
2013-09-11 12:06 邵秀香(浙江-金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9-11 13:36
可按合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