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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分配
关于财产分配 02年甲男分期买了一处住房,首付是甲的母亲乙出资的,之后的每月由甲自己还款,房子的名字是甲。04年甲与丙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一直持续了五年,10年初,甲由于疾病猝死,留下幼子丁四岁,母亲乙,还有妻子丙,现在母亲想将当初甲买的住房余下贷款12万一次付清,向丙提出一次还贷的想法,丙坚持如果要她还贷,就必须将房子的名字改成丙的,母亲乙觉得丙还年轻,如果再嫁将来房子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的孙子丁就不能得到房子,于是坚决不同意。我想问:像甲丙的情况,共同还贷五年,后甲猝死,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如果乙想让孙子丁得到房子,应如何做才能做大保护丁的利益?
2010-09-03 21:57 arale0……(北京-朝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9月03日 23时08分
1、房子为甲男婚前所买,为甲个人财产,首付母亲乙出资应当视为借款;
2.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升值部分应给予丙补偿;
3.甲死,其个人所有房屋价值,扣除母亲乙出资,扣除婚后还贷金额一半,按照法定继承,由母亲乙、妻子丙、幼子丁3人共同继承分割;
4.丙将其继承和应得的财产赠与被丁,可以最大限度保障丁的利益。
2 赵江涛律师  2010-09-04 07:06
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0-09-04 07:49
属于个人财产
4 李建成律师  2010-09-04 09:09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5 孙新律师  2010-09-04 09:16
不是,是遗产,可以要求分割。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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