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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请问, 在装修合同里约定,“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竣工通知2天内进行验收付款”, 但是乙方从未提供过任何书面竣工通知, 在第一次的验收不合格时, 乙方承诺提供方案并给予改善, 但是迟迟未改, 甲方在书面(通过邮件)通知乙方未果后,只能进场使用, 并表示不支付余款。 请问在该情况下,甲方是否有违约,乙方是否有权向甲方索取未付款部分的违约金?!
2010-09-03 21:38 又到换(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3 21:45
乙方可以提起要求甲方付完全部余款
如果乙方提起该诉讼,甲方可以以验收不合格提起反诉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具体事宜可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0-09-03 23:10
鉴于乙方没有依法履行合同,经过甲催告仍拒不履行,乙方构成违约,甲方不付款具有合法抗辩权,乙方无权向甲方索取未付款部分的违约金。
3 赵江涛律师  2010-09-04 07:05
乙方构成违约
4 孙新律师  2010-09-04 07:49
乙方违约
5 孙新律师  2010-09-04 09:19
找律师审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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