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 我和现在妻子结婚前开有商店;购买房子是我出钱购置,房产证户主是她的名字,她写有证明房子是我出钱购置,房产归我所有。结婚一年来,期间她多次失踪,有时间失踪多天,有时间两个多月,失踪期间我打她电话她都不接听。现在我要求和她离婚,她不同意。我要是起诉离婚我们财产怎么分割。
2013-09-10 21:24 纪嘉良(山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9-11 20:33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2 聂晓东律师 2013-09-10 22:26
你好,如果该房产已经在婚内有书面约定归你所有,可按照约定起诉离婚,主张房产判决归你所有
3 孙新律师 2013-09-10 23:12
平均分割共同财产
4 孙新律师 2013-09-11 09:18
婚前的商店属于个人财产,原是谁的就是谁的,不进行分割。房子如果是婚后买的,不论谁出资,房产证的登记是谁,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考虑到是由你出资购买,法院会判给你,然后你给予对方相应赔偿。可电话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