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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年了,在这十年里他每年出门打工,一年到头不回来,每年回来也没钱交到家里。十年了向家里交的钱才二三万块,,我们有二个孩子,,,我现在感觉压力好大,想和他离婚,,,请问二个孩子的抚养权我可以都要过来吗???
2013-09-10 17:59 qq2386……(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9-10 18:00
有困难
2 王永奎律师  2013-09-10 18:26
1、孩子现多大?2周岁一般随母方抚养,满10周岁需征得孩子的同意!
2、孩子的抚养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的成长环境进行分析判断。
3 王晔律师  2013-09-10 18:49
起诉离婚,你可以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4 110网律师  2013-09-10 19:35
两个孩子的情况下,全判给一方的情况很少。除非你能证明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极不利于孩子成长。
5 张向锋律师  2013-09-10 20:44
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除非对方放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6 徐卫东律师  2013-09-10 20:53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抚养费,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 李军律师  2013-09-10 22:01
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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