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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盗窃公司财产
出纳盗窃公司财产 我公司的前一位出纳在8月初自动离职,8月底,会计在于公司其他部门核实款额收取与支付时,发现此出纳自4月1日到离职在公司工作的4个月期间,她收取的近3000元工程回收款未报会计入账而擅自取走,并零星伪造了近4000元支付票据将钱据为己有,此已经查出的款额已近7000元。这属于挪用公款还是盗窃?挪用公款和盗窃分别多少金额以上属刑事案件?谢谢。
2010-09-03 18:11 Euphem……(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3 21:20
是职务侵占行为,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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