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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凶手在逃16年后,现在被公安抓获归案,应该如何判决
杀人凶手在逃16年后,现在被公安抓获归案,应该如何判决 律师:您好。1997年6月的一天,一名还未满18岁的女孩和一名社会流氓发生性关系后,遭到凶手活活勒死。后来凶手逃跑了,一直到现在2013年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现在公安人员找到女孩的家人,说是受害家属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现如今想要判凶手死刑是不现实的。
   我想知道,是这样的吗,就不能判他死刑?还有她的家人该怎样替她讨回公道,应该走那些法律程序?如果是经济赔偿又该怎么赔。女孩生于1979年8月21日。请好心的律师帮我解答。
2013-09-10 11:02 何蒙丽(贵州-遵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开国律师  电话:18183421503  2013年09月10日 11时13分
能否判处死刑,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推测。对于刑事案件而言,是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作为受害者,如果认为法院判处的刑罚过低,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对于经济赔偿这一块,建议你聘请律师代理,最大限度维护受害者家属在民事上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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