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 在深圳宝安工作,是名保安,公司从未发放高温补贴,是否违法国家劳动法,如果是违法了,是违反了哪一条,该如何维权,谢谢!
2013-09-09 21:50 txlin1……(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3年09月09日 22时14分
1、在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2、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需要注意的是,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
3、 若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 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2 谢崇慧律师  2013-09-09 23:16
要看在什么地方做保安
3 江珍来律师  2013-09-10 01:07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三条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4 110网律师  2013-09-10 08:48
是违法行为,你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3-09-10 10:5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两年的高温补贴共计1500元。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