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的伤势检查,现前后两家医院的结果不同,会以那份为准? 前些日子出了交通意外,伤者是个7岁孩子,我跟他和他父母一起去了第一家医院检查,结果是只有一些擦伤其他无碍,于是和其父去交警立案。几日后其母手持另一家医院的病历,说孩子各处软组织受伤还有脑震荡和一系列失眠、呕吐、胆小等等问题,要求除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除外,还要我赔精神赔偿1万多。现在已经接到法院开庭通知。请问像这样前后两家医院的结果明显不同,法院会以那份为准?要怎么处理?
2010-09-03 15:15 wwwcbl(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3 16:05
不合理的地方你可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