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问题? 两年前,孩子上高中时,手机(价格2000元,刚买了3个月)被老师没收,当时说毕业后给,现在孩子毕业了,但老师说手机找不到了,可以让他赔偿吗?如果起诉他,这算什么类型的案件?如果老师现在花几十元买个和原来一样的二手手机赔我,不合理吧?
2013-09-09 13:56 110DR(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振中律师 2013-09-09 13:59
建议协商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3-09-09 14:00
可以要求赔偿。
3 李建成律师 2013-09-09 14:01
你好,民事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3-09-09 14:02
你好,可以要求不赔偿。属于侵权。建议协商,或者找学校领导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教育局或者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3-09-09 14:03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110网律师 2013-09-09 14:07
老师的做法构成侵权,应当赔偿。
6 孙新律师 2013-09-09 14:40
老师构成侵权,可以要求赔偿
7 怀向阳律师 2013-09-09 16:57
老师在学校教课期间,可以禁止学生携带影响学习的玩具等,但应当属于一种强制措施,在放学后应当归还于孩子,手机的价值比较大,老师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退还于你们,如果老板无故占为已有,是一种侵占的行为,你们可以起诉,要求其按照手机的实际价格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