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尅联系一下当地派出所,看能否开出户籍证明,然后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建议还是积极协商解决,诉讼还是比较伤感情的。如果到最后你协商不成,诉讼维权的话具体如下: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我的补充: 2013-09-09 12:08
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开具户籍证明。
还有一种方式,你的目的是办理结婚证,没有户口本有户籍证明也可以,你可以拿着身份证到你户籍地派出所要求开具户籍证明,说明是办理结婚证使用的即可,具体如何开具你咨询你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即可。 我的补充: 2013-09-09 12:09
1, 关于维权方式。
如果你无法开具户籍证明,只能找你伯父要求返还户口本,对此 你可 以采取以下方 式维 权。
(1)协商解决。
就上述户口本的返还,你直接向你伯父主张,对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你们双方分歧不 大, 那么 达成一 致意见 后,双方签订协议,你伯父将户口直接给你即可。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 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 任,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 对方拒不履行,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对方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你可以到法 院起诉,要求对方立即承担赔偿责任。
请参阅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民函〔2004〕7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切实保障《婚姻登记条例》的贯彻实施,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方便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经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外交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等相关部门,现就《婚姻登记条例》贯彻执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四、关于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的照片问题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提供的照片是否免冠从习俗。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七、关于出国人员、华侨及港澳台居民结婚提交材料的问题
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应根据其出具的证件分情况处理: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簿作为身份证件的,按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规定办理;当事人出具中国护照作为身份证件的,按华侨婚姻登记规定办理。
当事人以中国护照作为身份证件,在内地居住满一年、无法取得有关国家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本人的相关情况声明及两个近亲属出具的有关当事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八、关于双方均非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问题
双方均为外国人,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当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具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
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或者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当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具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
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或双方均为出国人员,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出国人员出国前户口所在地具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
九、关于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问题
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仍按《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有关内容的通知》(民办函〔2001〕226号)执行。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十、关于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附件:公安部关于对执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函(略)
民 政 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你到户籍所在地调出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如果派出所不给你开局,你可向泉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三、如果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我也是福建人,希望能够给你一些法律支持。
建议你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调出户籍证明,这也可以用于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