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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问题,住户未续费合同已终止,但是不往外搬
房屋出租问题,住户未续费合同已终止,但是不往外搬 我家有一处门市楼,与对方签订合同写明每月先交钱再使用,否则合同作废,上个月对方说不再租了,门面也关门了,但是设备就是不搬走,说没时间搬,价值几万元的样子。昨天联系他,给他短信说给再给他三天时间,再不搬走就报警了,他回复是看着办吧!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纠纷才好,麻烦知道的能给我个回复,非常感谢!一共30分全给您了!
2013-09-09 10:07 qeying……(山东-德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9-09 10:11
你可以申请公证处办理提存,将房屋腾出!
2 110网律师  2013-09-09 10:14
一、你可以找房屋租赁管理中心,过来作证,然后把房屋里的东西搬出去保管起来。
二、后面如果他要来拿东西,先叫他支付你保管东西的管理费。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9-09 10:17
可以起诉要求其腾退房屋
4 110网律师  2013-09-09 10:18
找当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办理提存公证的最后费用由对方承担。
申办提存公证时,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
  2、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3、以提存方式清偿债务或担保债务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债务确实无法履行之证明等;
  4、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数量、质量、价值的明细表;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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