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我的转让费吗? 八月份本人转了门面房,转让费18000,当时也没通过房东,也没写合同之类的,就写了个收据,现在房东要我们搬走,房东要把这房子从造,我才开了两个月,请问我现在找转给我的那个人,可以要回我的转让费吗?
2013-09-09 09:07 203542……(上海-奉贤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9-09 09:32
可以的
2 张向锋律师 2013-09-09 09:13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还转让费。
3 戴海龙律师 2013-09-09 09:17
能否要回要看具体约定。
如转让方有过错(比如房子不符合出租条件、房屋无合法手续等),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转让费用。
如转让方有过错(比如房子不符合出租条件、房屋无合法手续等),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转让费用。
4 代雨庭律师 2013-09-09 09:17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还转让费请来电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3-09-09 09:23
你好!如果由于你上家的过失导致你无法经营的话,可以向上家要求归还转让费。
6 110网律师 2013-09-09 09:31
可以要回转让费。
7 袁文祥律师 2013-09-09 09:54
按协议履行!
8 朱晓栋律师 2013-09-09 11:17
可以的
9 110网律师 2013-09-09 14:34
要看具体的约定。
10 原丹律师 2013-09-09 15:15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还转让费
11 徐卫东律师 2013-09-09 21:24
协商不成,您到法院起诉,主张租给您房子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