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滋事调戏,造成人身伤害,还受威胁 五号早上三点左右,和朋友宵夜回来被这一代的地痞调戏,到动手,被一个领头的用椅子砸伤脖子,《之前没有看到那领头的,去年的时候调戏过我,拉扯,最后施暴未得逞,被别人警告过,也是他亲哥哥和几个长辈出面,最后才没有受到骚扰》第二天还带人来档口闹事索要赔偿,脖子伤口很深,到现在还不能抬头和扭动,现在去起诉他还来得及吗,真心希望各位律师能帮助我,再次谢过了,
2013-09-08 15:37 祥瑞御免(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08 15:52
报警处理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9-08 16:00
报警处理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08 15:39
可以,但最好先报警
4 徐卫东律师 2013-09-08 16:16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