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和债务问题 因夫妻关系恶化,导致离婚.孩子一直是妻子带大的,现已经7岁.结婚多年,妻子长年不回家,不赡养老人,不操持家务,没有尽到一点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如离婚孩子抚养权给我,但她要带走培养,我可不可以不让她带走?由于我做生意有欠款,离婚时女方是不是也应该分担?
2009-01-28 16:48 123mm(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友铭律师 电话:13777466325 2009年02月01日 10时06分
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看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子女一直由你妻子看护,这一点对你不利。同时要比较你们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由经济实力强的一方抚养一般能让子女得到更好的培养。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没有关于夫妻婚姻期间财产的特别约定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的话一般视为共同债务。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28 16:50
子女抚养可以协商解决,属于共同债务的,对方应当承担。
3 孙新律师 2009-01-28 21:02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4 倪振杨律师 2009-01-30 19:16
子女抚养问题最好协商解决。
生意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生意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