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能追还甲方违法所得房屋租金吗? 十年前,我租用了街道(甲方)一间门面房,房屋用途,房产中介。房屋性质,与街道签订《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合同承诺: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办理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和纳税手续。2005年之前,甲方都是规范操作,收到租金后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租赁专用发票。
2006年起,街道所有出租房由“xx房地产经营代理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法人,周xx,人大代表)出面签订合同,出具租金发票是“收款收据”。
今年省政府号召“三改一拆”,我们突然接到街道通知,说此门面房是违法建筑!经“三改一拆”暴露街道出租房真相,之前签订的 “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变成一纸空文?签订的国有合同、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租赁专用发票有合法手续的出租房,会是违法建筑?
2006年起,“xx房产”代理经营南门街道出租房后,租金发票出具收款收据,时间长久,范围之大,数目惊人。街道有十几个社区,每个社区都有“三产房”。2006—2012年期间,合同和发票的“甲方”有“xx房产”,也有“xx街道”。街道强调他们的资源是市场化,“打包”给“xx房产”经营管理的,操作权益不在他们手中。但为什么一直主仆未分?
街道为了盈利,隐瞒事实,将违法建筑出租给经营户,目前房屋已被街道无条件强拆掉。造成经营户积货、压货,店面装修、失业等经济失损,街道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明文规定,违法建筑不得出租。乙方有权追还甲方违法所得的全部房屋租金吗?
2006年起,街道所有出租房由“xx房地产经营代理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法人,周xx,人大代表)出面签订合同,出具租金发票是“收款收据”。
今年省政府号召“三改一拆”,我们突然接到街道通知,说此门面房是违法建筑!经“三改一拆”暴露街道出租房真相,之前签订的 “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变成一纸空文?签订的国有合同、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租赁专用发票有合法手续的出租房,会是违法建筑?
2006年起,“xx房产”代理经营南门街道出租房后,租金发票出具收款收据,时间长久,范围之大,数目惊人。街道有十几个社区,每个社区都有“三产房”。2006—2012年期间,合同和发票的“甲方”有“xx房产”,也有“xx街道”。街道强调他们的资源是市场化,“打包”给“xx房产”经营管理的,操作权益不在他们手中。但为什么一直主仆未分?
街道为了盈利,隐瞒事实,将违法建筑出租给经营户,目前房屋已被街道无条件强拆掉。造成经营户积货、压货,店面装修、失业等经济失损,街道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明文规定,违法建筑不得出租。乙方有权追还甲方违法所得的全部房屋租金吗?
2013-09-08 12:44 屋漏连夜雨(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9-08 12:52
有权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 崔晓文律师 电话:15968932924 2013-09-08 17:54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但对方主体是公司还是街道,需要结合实际的合同判断。
3 110网律师 2013-09-08 16:53
因属于违法建筑,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但基于已经占有使用的事实,“承租人”也应当参照“租金”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所以,欲追回“全部房屋租金”不受法律支持。如未约定租期的,装修等损失也难以支持。
4 110网律师 2013-09-08 19:12
可以起诉 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