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我是海安白甸镇人,我与2010年6月3日与我镇一建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本来是与年底交付的,但由于工期一再拖延。并与2011年年底将办小产权(房产证)的钱及水电开户费收去,但2013年他又将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给别人。我去白甸镇房管所找人了解,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已交纳相关订金等。但是,我找开发商,他总是推三拉四的。我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2013-09-08 10:53 abc123……(江苏-南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9-08 10:55
马上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3-09-08 11:01
你好 建议走法律程序 起诉对方
3 张笑云律师 2013-09-08 11:55
你好,建议向法院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3-09-09 09:45
你好,虽然小产权房的购房协议的法律效力不收法律保护,但并不意味着开方商“一房二卖”的行为对你造成的损害,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开发商应对“一房二卖”给你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
建议你带着购房过程中的全部材料,找律师咨询。
建议你带着购房过程中的全部材料,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