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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有一套房子想公正给我,但是房本还是我父亲的名字,我弟弟和我继母是不是都要签放弃继承的东西啊不过我弟弟未满18周岁签了有法律效应吗?而且以后我父亲能不能再瞒着我把房子给别人啊。等我父亲死了他们还有权利争这套房子吗?谢谢各位律师了。
2013-09-08 09:37 130225(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9-08 09:52
如果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就有权将房子赠与你,不需要其他人同意。
2 陈晓云律师  2013-09-08 09:53
是他个人财产的,可以公证并过户给你。过户给你后,他不再有权处分财产。
只是立遗嘱,是存在再立遗嘱的可能。多个遗嘱,内容冲突的,如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如无公证,或都是公证的,则以后立的为准。
3 徐卫东律师  2013-09-08 15:00
需要您弟弟和姥姥姥爷的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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