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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08年出工伤后,单位只开了半年的病假工资,后来工资就停发了,保险也停交了,现在劳动鉴定为工伤十级,停工留薪期两年,请问工伤工资应该如何赔偿?单位的行为属于拖欠工资的范畴吗?应该按拖欠工资标准3倍赔偿吗?十级工伤都有哪些赔偿项目?如果解除合同能赔偿多少钱?
2010-09-02 14:52 jlj(河北-秦皇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9月02日 15时13分
您好:十级工伤的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六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具体数额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你们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计算所得。除以上赔偿以外还包括医疗费、停薪留职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 孙新律师  2010-09-02 15:23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标准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0-09-03 11:04
建议聘请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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