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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 我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公司手续齐全!现因承租人租车后造成交通事故!承租人全责!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承租人现被羁押!车辆保险齐全!现在受害方将我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我承担20%的赔偿!请问这合理吗?             
  我有赔偿责任吗?我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2010-09-02 14:00 ftm123……(贵州-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万莉律师  电话:13639055029  2010年09月02日 20时42分
按照2010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法》,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余下部分是由实际使用人承担,租赁公司作为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这里讲的有过错,比如:不审查租赁人的驾照就出租,明知驾驶人员醉酒还出租,不为车辆购买交强险等,如果租赁公司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
2 110网律师  2010-09-02 14:05
是的 你可以追偿
3 孙新律师  2010-09-02 14:15
您好:您作为车辆所有人要与承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您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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