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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西富川。我想咨询。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年,我父亲向银行贷款了八千元钱
我在广西富川。我想咨询。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年,我父亲向银行贷款了八千元钱 我在广西富川。我想咨询。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年,我父亲向银行贷款了八千元钱,而他在2006年车祸突然去世了,我就不知道有这样一笔贷款。银行这几年也没有让我还贷。到了上个月,银行送来一份还贷通知书,名字还是我父亲的,(可他的户口在2006年就已经注销了,)我发现这笔贷款的利息有七千多元,几乎是翻了一翻。我想问:这样的利息,我该不该还?
2013-09-05 06:47 微信用户(广西)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9-05 06:59
不用你还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3-09-05 07:24
依你所说,已过时效,你不需要偿还的
3 110网律师  2013-09-05 08:52
你可以不还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3-09-05 09:07
过诉讼时效的,可以不用偿还
5 110网律师  2013-09-05 11:03
借款人是你父亲,你不是还款的主体,除非你继承了你父亲的遗产,在遗产范围内、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你的确需要还款,但是,如你所说,你父亲已经去世,并且借款至今已经超过两年,那么银行已经丧失了胜诉权,你是可以不用还款的。
6 陈祖权律师  2013-09-05 11:20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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