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之后的赔偿问题! 我爸在下班的路上骑电瓶车正常行驶,停在车道上的城管车突然开门把我爸撞倒了,当时交警处理结果为对方全责,去医院检查脚踝软组织挫伤,然后50天都没有上班,是有医院病假单的,现在好了,去找对方处理赔偿问题,可对方只愿意报销医药费,然后给1500块钱,但我爸50天没有上班,他说没误工费的 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找他赔偿哪些费用呢?如果要起诉的话是起诉他本人还是单位?
2013-09-04 21:06 candy1……(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3年09月04日 21时18分
有关赔偿金额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起诉可以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如对方全责,你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3-09-04 21:10
1.误工费
2.医疗费
3.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补助费
4.如果有伤残等级,则还须赔偿伤残赔偿金。
2.医疗费
3.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补助费
4.如果有伤残等级,则还须赔偿伤残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