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 业主入住半年,发现地下阴水,在没有征求我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地面刨开,将管道破坏,我方为建筑总承包方,因破坏严重无法分清漏水原因,业主要求我方维修,维修前我方与业主协商,我方只负责维修,征求业主同意,维修完毕,业主提出赔偿,合理吗?
2010-09-02 12:44 KYB1723(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2 13:20
不合理,对其提出的赔偿请求按照相关约定你公司不应承担。
2 孙新律师 2010-09-02 14:01
业主的理由很显然不合理,你公司可以拒绝他的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