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一 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008年8月23日至2009年12月22日)31094元。
二 支付工作期间周六、周日加班费(2007年8月23日至2009年12月22日)28个月×240元/月×2倍=13440元。
三 支付保底工资50000元/年-21595元(09年已发)=28405元。
二 支付工作期间周六、周日加班费(2007年8月23日至2009年12月22日)28个月×240元/月×2倍=13440元。
三 支付保底工资50000元/年-21595元(09年已发)=28405元。
2010-09-02 10:31 ybw006(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