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为签劳动合同,离职后工资怎么计算,有权利扣除我工资么 2012年8月24日入职,2013年8月4日当日早提出离职,经理同意当日交接工作,离开公司,但是工资还没有结算完,企业扔用本人名字的工号,是否合法,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从哪些方面维权?
2013-09-03 17:05 0451zm……(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9-03 17:14
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本人的双倍工资;同时还可以主张返还拖欠的工资;由于是您本人提出辞职,因此不涉及经济补偿金。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 徐志远律师 2013-09-03 17:15
不合法,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3 110网律师 2013-09-0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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