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写了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去年弟弟被人捅成了残废,鉴定是四级伤残。事情一直拖到上个月对方在法院进行了民事调解。当时写好了协议。月底给百分之五十。年底再给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可是到了月初了。对方一直没消息。去法院也是含含糊糊的要不就是找不到人。爸爸每天就是跑法院等人,可是都躲避着爸爸。现在法院和对方堵应该负什么责。我们一个采取什么办法。
2013-09-03 14:59 hcm112……(陕西-榆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03 15:03
起诉要求履行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03 17:14
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3 康治斌律师 2013-09-03 18:3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弟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弟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4,伤人者致你弟弟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弟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弟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4,伤人者致你弟弟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4 惠忠颜律师 2013-09-03 19:47
起诉要求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