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可在什么时间里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请求离婚的同时是否可以把婚姻法中第四十六条第四个遗弃家庭成员说出来?遗弃家庭成员是否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同时告?要求赔偿和刑事责任是否可以在诉讼离婚中一起解决。
2010-09-01 23:38 bXc7827(江苏-淮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1 23:39
只能单独提起,不能一起告
2 孙新律师 2010-09-02 00:04
婚姻、损害赔偿与遗弃家庭成员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不同的,不能在一个诉中解决。应分别单独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