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返还彩礼钱么? 我和男方是媒人介绍的认识3个月就领了结婚证·由于家里比较看重形式未正式举办婚礼不让同居 所以中间偶尔我会去他家小住几天,但是在这期间我发现我们并不适合 感情不和 现在想提出离婚,但是男方家要求退还领证之前给的彩礼钱3万,请问我有必要全部返还么?婚期是11月份的 婚礼还没有办·我需要退还全部彩礼钱么?
2013-09-03 02:44 110734……(北京-通州区) 已有 18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9-03 09:08
无需退还
2 陈晓云律师 2013-09-03 06:38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3 刘德斌律师 2013-09-03 06:50
登记结婚确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返还彩礼。
4 谷友军律师 2013-09-03 06:57
没有共同生活,要全部返还
5 李同红律师 2013-09-03 07:35
你好,不予返还。
6 胡爱军律师 2013-09-03 07:47
已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是不需要退还彩礼钱的。
7 赵江涛律师 2013-09-03 08:01
没有共同生活,一般应返还彩礼。
8 王艳玲律师 2013-09-03 08:21
应予返还。
9 徐卫东律师 2013-09-03 08:37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您无需返还彩礼。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0 常路律师 2013-09-03 09:01
您好!
1 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个人饰品属于个人所有,男方的花费要有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详情来电咨询。
1 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个人饰品属于个人所有,男方的花费要有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详情来电咨询。
11 孙新律师 2013-09-03 09:51
没有共同生活,还是要酌情返还的
12 孙新律师 2013-09-03 10:49
您好,领证且共同生活的可不予退还。
13 怀向阳律师 2013-09-03 10:51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4 110网律师 2013-09-03 11:00
你好,法律上规定应当发还彩礼的情形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的补充: 2013-09-03 11:00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的补充: 2013-09-03 11:00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具体如下: 对于一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不离婚,那么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5 孙新律师 2013-09-03 12:24
未登记结婚,一般应返还彩礼。
16 孙新律师 2013-09-03 13:10
你好!如果办理结婚证后确未共同生活,那么应该返还彩礼;按照你的情况,建议酌情返还一部分,具体数额可以与男方协商。
17 李建成律师 2013-09-03 13:15
你好,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的,不需要返还彩礼了。
18 丁磊律师 2013-09-04 17:49
感情破裂,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建议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