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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兄妹三人,我父亲房产一处,分家时说好归我,有分单作证,但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择配偶登记结婚。若是父亲早逝,继母又没又继承权?分单没有证人是否合法?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非常感谢!
2010-09-01 22:32 愁愁~(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1 22:53
分单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遗嘱,这样现在并没有生效;有可能被理解成是赠与,那也可以撤销;母亲去世后,房产的一般由你和父亲包括其它的兄弟姐妹继承;继母只对父亲的份额的一半有权处理,及房产的1/4,加上1/4其相应的继承份额。
2 110网律师  2010-09-01 23:08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分单中若对房产归你没有附其他的生效条件,该分单就是你对房产权利产生的证明,你已取得该财产权利,只不过尚未析产;继母的继承权是存在的,但关键是其是否有财产可供继承,这包括有遗嘱或无财产的情形等;分单是书证不需要证人,若发生纠纷,对方对该书证有异议,只有通过鉴定笔迹来确定真假,这完全对你是有利的。若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记住本号码联络。
3 陈晓云律师  2010-09-01 23:12
有分家单,你父亲早逝后,继母无权继承。
4 110网律师  2010-09-02 22:37
主要是看分单是否有你父母的签字。如果分单真实有效,父亲又没有改变分单,那么父亲去世后,继母没有继承权。分单没有证人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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