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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房,婚前用对方名字再买一套房,怎么规避风险。
我有房,婚前用对方名字再买一套房,怎么规避风险。 我有一套小房,为了房子二套房的高成本,婚前打算用对象的名字买一套大房,首付款都是我家出,对方负责公积金还贷。
这样感觉有非常大的风险,但是如果提出公证的话,有感觉非常伤感情。
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以我们两方的名义,给我父母出具一张用途为买房借款的借条可不可以。如果可以,借条上都应该写明哪些内容。
另外,如果是我俩联名买,由于我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但是我俩还没有结婚,还能够享受首套房的待遇吗。联名买是否可以在合同上注明出资比例呢。
2013-09-02 18:25 bwguan……(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9-02 18:57
可以注明出资比例。
2 陈晓云律师  2013-09-02 18:44
有这种顾虑,还登记后再买,手续费用毕竟没有房产值钱
3 110网律师  2013-09-02 21:52
最好双方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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