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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导致左手中指断掉三分之一,自己先垫付了医药费
工作时导致左手中指断掉三分之一,自己先垫付了医药费 您好,因工作时机器断掉左手中指三分之一节,我们单位有定点医疗医院,去医院治疗了,手指也拆线了。治疗差不多大夫建议出院疗养就行,让单位来结账,可是单位迟迟不来,我想拿病例本去劳鉴做伤残鉴定,可是单位迟迟不来结账,我可否自己先垫付医药费拿到病例,然后做完劳鉴在去单位要赔偿呢,单位是否要赔偿我伤残赔偿加医药费?我想问的是如果我自己垫付的医药费单位会不会不管了?
2013-09-02 17:06 xiaopi……(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02 17:08
可以起诉对方承的
2 110网律师  2013-09-02 17:08
您好,您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索赔数额。
3 陈晓云律师  2013-09-02 19:37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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