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与人发生事故,怎样赔偿? 三轮车尾随自行车行驶,自行车靠近马路中间分隔线下车想过马路,因对面有机动车行驶过来,所以三轮车靠内行驶,但是左轱辘碰到伤者右脚脚踝骨,当时就把伤者送往医院就诊,医生说是软组织有轻微的裂伤,时隔五天再次复查,医生说无大碍,需要养2—3周,双方就此谈论赔偿金问题,因为事件发生时间是月末,时间跨越两个月,请问需要赔偿多少金额?她要求赔偿的合理吗?
(伤者是女士,伤者提出支付本人的工资及其老公的工资5千元,医疗费用已由三轮车车主支付)
(伤者是女士,伤者提出支付本人的工资及其老公的工资5千元,医疗费用已由三轮车车主支付)
2010-09-01 19:01 单身潜逃(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9-02 09:14
不合理,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0-09-01 19:10
伤者的提议是合理的,自己的工资是其的误工费,他老公的工资是陪护人员的护理费。不过伤者要求这些赔偿的同时,也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3 刘秀章律师 2010-09-01 19:11
不合理
4 李玉更律师 2010-09-01 21:08
需要看具体证据才能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