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取保候审三个月后就到检察院电话、 因一时冲动 把别人头打破了。结果鉴定轻伤。然后被关进了看守所15天。后面经双方协调 进行了赔偿。对方也写了谅解书。。然后取保候审出来到现在三个月了。现在接到检察院电话说让去做笔录。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是走个程序问题 还是检察院会起诉?
2013-09-02 09:19 233282(福建-厦门)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9-02 09:28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现在你的案件应该已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找你做笔录是正常的。之后,你的案件将移到向法院
2 110网律师 2013-09-02 10:20
肯定会起诉的,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
3 厦门叶律师 2013-09-02 11:13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现在你的案件应该已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找你做笔录是正常的。之后,你的案件将移到向法院
4 陈雄志律师 2013-09-02 11:28
案件会到法院,
5 110网律师 2013-09-02 12:41
配合调查,需要重新办理取保手续。
6 陈奇斌律师 2013-09-02 14:41
还是检察院会起诉
7 110网律师 2013-09-02 16:24
轻伤及以上伤情,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取保候审并不意味这案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