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财产问题 我是离婚的一个女人,自己有一套房子,现政府拆迁掉,安置房要三年才能建好。若我现再结婚的话,这套安置房算不算共同财产呢?另一半能跟我分吗?
2010-09-01 12:12 易茹(福建-泉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1 12:26
算你个人财产,另一半不能分。
2 苏奕欣律师 2010-09-01 15:26
拆迁过程中的协议中的主体,只要是你的名字,那么,只要下来的产权证上的产权100%归属于你,这就不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周兴芳律师 2010-09-01 15:53
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