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两人认识后,情投意合,男方去女方洽淡,并送上2万元彩礼,后来女方来男方家看情况,索要过多没有谈成,事情过了1年多,女孩一直困在家里不让见男方,后来偷跑出来,两人办理了结婚证,女方家庭至今未知。。。还有女方在外学习,男方出生活费,女方怀孕没要,现因某些感情不和,办理离婚,女方不同意。。。还能离掉吗?礼金还能要回吗??
2013-08-31 11:35 灰色xiao……(安徽-淮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8-31 23:1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2 何峤巍律师 2013-08-31 11:36
可以起诉离婚,但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3 陈晓云律师 2013-08-31 16:21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4 110网律师 2013-08-31 21:39
您好:如果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彩礼不应返还了。
5 110网律师 2013-09-04 11:42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该法律规定,你的彩礼要不回来了。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该法律规定,你的彩礼要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