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要多久才能将案件移送上级部门?是不是要移交到检查院?
公安机关立案后又认为早已有公安机关立案,不移交并案反而撤销案件有法律依据吗?
交管部门有权力直接将案件移交法院吗
公安已经取保,案件移交检察院后还有哪些程序?
关于人身伤害罪,公安部门不向法院既检察院部门移交改如何处理?
如何咨询公安部门是否要案件移交检察院了吗?
请问在异地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是否可以移交到被告人所在地侦查审理
公安机关调解轻伤案件过程中需要制作哪些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