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彩礼纠纷 我要离婚,去年11月份结婚,婚前的彩礼大部分都是借的,给我家造成了经济困难,而且她也不经常回家,一个月也就回来一两回,基本上可以算没有共同生活吧,,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处理婚前彩礼?
2013-08-31 08:28 XIAOBE……(河北-唐山)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31 08:29
从公平的角度处理
2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3-08-31 08:43
你好 需要返还彩礼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8-31 09:45
法院会考虑给付彩礼的行为是否实际造成了你的生活困难以及是否共同生活等因素来判决
4 孙新律师 2013-08-31 08:32
法院会考虑给付彩礼的行为是否实际造成了你的生活困难以及是否共同生活等因素来判决,可以争取。
5 孙新律师 2013-08-31 08:33
一般不会支持
6 陈晓云律师 2013-08-31 16:27
算共同生活,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7 孙新律师 2013-08-31 18:17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