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与赡养老人 两位70多岁的患病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有一法律关系上的养女,因吸毒不能抚养老人。为解决生活及养老送终的问题,两位老人将其名下一套两室一厅的房产过户给男方的侄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因其养女还在世,以“赠与”方式过户被公证处拒绝。后以“买卖”方式办理了过户。现两位老人担心房产过户后得不到应有的照顾,欲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协议应该如何签订才能更好的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2013-08-30 22:08 474943……(重庆-北碚)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8-30 22:24
最好不要办理过户
2 110网律师 2013-08-30 22:13
写份欠条,欠房款多少多少,这样约束恐怕效果还好些
3 冉兵律师 2013-08-30 22:15
最好不要办理过户,以遗嘱的方式处理房屋。
4 孙新律师 2013-08-31 00:23
写份欠条,欠房款多少多少,这样约束恐怕效果还好些
5 陈晓云律师 2013-08-31 15:54
应当签遗赠抚养协议
6 刘银勇律师 2013-08-31 18:17
以遗嘱的方式处理房屋。